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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04-22

 

 

 

湘教通〔2011〕123号

 

关于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大学生

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就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不包括高职院校。

二、评选方法及名额

采取学校申报、我厅审核的方式确定参与学校及立项项目。2011年全省计划立项500项左右,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1、已列入国家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不重复申报立项。

2、毕业年级学生不参与申报今年的项目计划。

3、请申报学校按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见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和《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

4、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都将不予立项:①学校未组织实施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的,②对已立项项目管理不到位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⑤已承担项目未结题的。

5、已完成的项目,学校要认真组织结题验收,并请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和结题登记表(见附件6、7),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2008年立项的项目今年上半年应完成结题,对未按时完成的项目,学校应采取措施做好结转工作,并对2008年度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6、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我厅将于年内召开项目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活动,请各校注意培育和发现典型,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7、为鼓励各高校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今年继续对在大学生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奖励申报名额

8、申报书、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结题报告、结题登记表、2008年度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材料各一份,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并于2011年5月15日前报至我厅高等教育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黄卓,电话:0731-84720851,电子信箱:huangzhuo360@163.com;杨承玖,电话:0731-84764849。

 

附件:1、各高校申报项目名额分配表

      2、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3、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

      4、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申报表

      5、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汇总表

      6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样表)

      7、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登记表

     

 

 

 

                                                                                                                  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湘教通〔2011〕123号:关于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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