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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专业分方向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4-15

 

 

 

 

邵院教通〔201927

关于做好学生专业分方向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邵阳学院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规定》(邵院政字[2008]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2017级招生及培养计划中设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实行专业分方向工作,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方向工作

(一)专业分方向原则

依据《邵阳学院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规定》(邵院政字[2008]7号)执行。

(二)专业分方向程序

1.相关学院制定好专业分方向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布。

2.学生按照专业方向有关要求,根据专业分方向条件,填报专业方向志愿交所在学院。

3.相关学院依据专业分方向实施细则,参照学生本人志愿,确定学生专业方向,并将结果向学生公布,同时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务必向学生传达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邵阳学院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规定》(邵院政字[2008]7号)认真组织好专业分方向工作。

2.培养计划中未设置专业分方向的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方向;因留级、休学等原因并已经参加过专业分方向的学生,不再参加,仍保留其原有的专业方向。

3.专业方向对相应课程或学生身体素质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分专业方向细则中明确,供学生填报志愿时参考。

4.专业分方向后学生的学号不变。

5.相关材料(《专业方向学生名册》表格在邵阳学院教务处网站的教学运行中下载)于53日前报送(含电子文档)教务处,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附件: 专业方向班学生名册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9415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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