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6〕190号
关于举办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
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普通本专科学校及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普通高校更加重视课堂教学质量,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能力与水平,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章程(修订)》(见附件),现就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本专科学校和独立学院承担各学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均可参加。各高校须在校内初赛基础上限额(一本招生院校6名,二本招生院校5名,独立学院2名,专科院校3名)推选教师参加省级复赛,建议尽量兼顾文科、理科和工科均衡推荐。优先推荐大胆改革课程教学,凸显高校课堂特色,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任课教师参加省级复赛。往届已获得全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再推荐参赛。
二、组织实施
为做好今年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成立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2),办公室设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考虑外语类课程的特殊性(含专业外语和公共外语),今年的省级复赛将单独设组进行比赛。外语组的比赛由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大学外语专业委员会、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协办。
各高校要按照竞赛章程要求广泛发动并组织校内课堂教学竞赛活动,努力营造重视课堂教学质量的整体氛围,并为参赛教师提供教学视频录制条件等必要保障。
三、日程安排
各校初赛应于7月中旬前完成并按时报送省级复赛名单及竞赛资料。省级复赛暂定9月中下旬进行,决赛暂定10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和材料提交等事项,届时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学工作的激励机制,各高校应将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获奖情况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课程教学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
2.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教师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研究与使用,相应课程任课教师须以工程重点教材为依据参加校级和省级竞赛。
3.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将对竞赛获奖教师和单位予以通报并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奖金,其中一等奖获奖教师由省教育工会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能手”称号。
4.组委会在决赛期间将举办高校课堂教学改革研讨会,届时请各高校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院系负责人和中青年教师现场观摩并研讨交流。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章程(修订)
2.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组委会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教育工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章程
(修订)
一、竞赛目的
(一)推动高校更加重视课堂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不断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推动建立高校教学工作激励机制,加强校际教学研讨与交流,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
(三)引导高校教师加强课程教学研究,不断深化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四)推进高等教育课程教学资源建设,着力搭建全省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与交流平台。
二、组织领导
竞赛由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联合主办,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根据需要可邀请高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协办。
每年成立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高校领导和专家组成的竞赛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三、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本专科学校(含独立学院)承担各学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任务三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或课程教学考核合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均可参赛。
四、竞赛内容
课堂教学竞赛坚持以培养学生创意、创新、创业能力为主线,重点考察参赛教师是否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并按照规范的格式及要求撰写教案;是否准确把握所授课程和使用教材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并及时将相关学科专业的新知识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新成果融入课程教学;是否按照既定教学目标和学生认知规律,合理处理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科学选用教学策略、方法组织课堂教学;是否正确运用各类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有效调控课堂和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等。
五、竞赛程序
(一)初赛
各高校应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参加校内初赛,具体竞赛形式由学校自主确定。初赛应注重考察参赛教师对所授课程及教材的整体教学设计能力和课堂教学实际效果。在符合教学基本规范要求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大胆改革课程教学,凸显高校课堂特色,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任课教师参加省级复赛。
(二)复赛
按文科类、理科类、工科类组织复赛,外语类课程可单独设组比赛。专科学校和独立学院不单独分组。各高校根据初赛结果按照年度分配名额择优推选教师参赛,尽量兼顾文科类、理科类、工科类均衡分布。推荐参加省级复赛的教师应提交所授课程20个学时的教学设计(教案)和与之对应的20个节段的教学课件(即15分钟左右的课堂教学重点内容节段),以及其中1个学时(约45分钟)的课堂教学视频和针对该教学视频的1000字以内的教学反思。
复赛重在考察教师对课程的整体把握能力,教学组织实施的规范性,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如启发式、研讨式、案例式等)组织教学的能力,以及使用现代技术手段的水平。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赛教师提交的教学设计(教案)、教学课件、课堂教学视频及教学反思等进行网络评审和评分,其中教学设计(教案)及教学课件共占50%、课堂教学视频及教学反思共占50%。
参赛教师上传至课堂教学竞赛平台的教学设计(教案)、教学课件、教学视频和教学反思的内容、文件命名、上传路径、文件属性等均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与学校信息,否则取消复赛成绩。
(三)决赛
决赛重在考察教师针对所抽取教学内容,紧密联系学科发展前沿、课程知识体系和生产生活实际,进一步激发创新思维、分析研讨问题、拓展知识应用以及灵活组织课堂的能力。各组别复赛前25%左右的教师进入决赛。决赛时,由参赛教师从复赛提交的教学节段中现场随机抽取一个参赛内容进行教学,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确保公平公正,决赛评分一律实行专家现场打分,参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与学校信息,否则取消决赛成绩。
六、竞赛评奖
(一)奖项设置
竞赛设教师个人奖和学校组织奖。个人奖按各组别复赛教师人数设奖,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40%。组织奖按参赛学校总数的20%左右设奖。
(二)评奖办法
1.个人奖:根据参赛教师的最终成绩排序,按比例依次确定。最终成绩由复赛成绩和决赛成绩折合计算(复赛成绩占50%,决赛成绩占50%)。若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决赛成绩、复赛成绩排序;若所有环节成绩均相同则为并列名次;未参加决赛的参赛教师,按复赛成绩排序,若复赛成绩相同,则以复赛课堂教学视频及教学反思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为并列名次。
2.组织奖:综合学校赛事组织及参赛教师获奖等情况,经组委会集体研究确定。
(三)奖励办法
对竞赛获奖教师和单位,由主办单位发文通报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奖牌或奖金,其中一等奖获奖教师由湖南省教育工会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能手”荣誉称号。
附件2
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
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葛建中 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高新明 湖南省教育工会主席
副主任:张登玉 衡阳师范学院副院长
唐利斌 湖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王常华 湖南省教育工会副主席
李倡平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成 员:罗 文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
张 平 湖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处长
杨承玖 湖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处长
谢晓文 湖南省教育工会高教部部长
陈拥贤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教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