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考试安排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8-06-07 校内考试安排 邵阳学院教务处

邵院教通[2018]58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

 

 

各二级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8630日至7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二级学院需认真校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考试科目及学生人数核对表》,具体要求如下:

1)各承担单位必须在表上标注校考课程科目及对应上课班级。

2)各二级学院必须核对本学院学生上课人数。如果不符合,请登陆考务管理系统把末正常选课的学生进行补选。否则无法正常安排考试和成绩录入。

3)查课程和部分学院考专业基础课(低于30学时)已删除,由各二级学院在课程结束后自行组考。

4)学校统一安排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课程考试不多于4门,其他课程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考前一周将组考方案上报教务处。若未按要求上报组考方案,全校通报,不予计算监考工作量。

5)各二级学院须在2018611日前将核对表交教务处(发至邮箱:373599951@qq.com),6月12日前上报监考老师名单,所有有教学任务的老师必须要承担监考任务,未按时按量上报监考老师名单的二级学院不予发放组考工作量,课程考试试卷(AB卷)和命题审批表于2018615日前上交。(命题审批表必须有教研室主任和院负责人签字;所有试卷卷头需有命题教师姓名,课程代码,适应专业,页脚正下方需标明页码和页数,如: —第X页,共X页—)。

2各二级学院应召开专门会议,通知相关命题老师认真命题(含AB卷),确保试题质量,如发现试卷差错,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考前不得划考试重点或泄露考试题目,不得重复使用已考过的试卷,违者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3.各二级学院通知监考老师提前30分钟赶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不得迟到,不得随意请人代监考,违者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监考老师务必在考前布置考场,按照学号和考生号安排学生座位,不得让学生随意变动座位。

4.各二级学院须在考前加强考纪教育,组织学生学习《邵阳学院考试管理条例》(邵院政字【201333号)及相关文件,特别强调: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凡使用手机作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严禁学生在考场抢占座位,违者一律按舞弊论处,全校通报。

5.任课老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五日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以免影响学生的成绩评定和下学期的正常补考。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考试科目及学生人数核对表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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