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教通[2017] 62号
关于拟给予陈芳旭等64名学生降级或退学处理的
通 知
各教学单位:
2015级地旅游管理专业1540104001号学生陈芳旭等53名学生自入学以来,经过课程补考,累计有6门或7门必修课程补考不合格。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7年第41号令)第十五条以及《邵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邵院政字[2017]48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拟给予陈芳旭等53名学生(名单见附件1)降级处理。
2015级金融工程专业1540106032号学生游志林等11名学生自入学以来,经过课程补考,累计有8门(含8门)以上必修课程补考不合格。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7年第41号令)第三十条第(一)项以及《邵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邵院政字[2017]48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拟给予游志林等11名学生(名单见附件2)退学处理。退学处理学生可在10月27日前申请办理降级试读申请,由各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院认真核对降级、退学处理学生名单,如有错误,请于10月25日下班5:00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215室。
附件:1.拟降级处理学生名单
2.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