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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省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68号)
添加时间:2009-03-07 来源:--教务处  字体: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独立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我厅《关于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7〕7号)精神,2009年在全省普通高校(不含高职院校)立项建设50个省级教学团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通过建立团队合作机制,改革教学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能力与水平。
     二、建设内容
     根据学校分布和专业分布的现状与需要,在全省高校建设一批年龄结构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省级教学团队,资助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努力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国家级教学团队。
     三、基本要求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校、院(系)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老师提高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2、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先进的教育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教学水平高,在教学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省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坚持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有强烈的教学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如面向21世纪课程改革计划、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国家或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课程改革、国家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新世纪教改项目计划等,曾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或省级规划教材、省级优秀教材编写任务。主持编写的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四、评选办法
     本项目采取学校先行立项建设,择优推荐,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和立项资助的方式进行。省级教学团队评选步骤与方法如下:
     1、各高校依照省级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在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向我厅限额推荐参评省级教学团队。本科院校按2008年公布的统计数据,教授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推荐2个,100-200人的推荐3个,200-300人的推荐4个,300以上的推荐5个,中南大学可推荐6个;独立学院和专科院校每校限推荐1个。
     2、各高校务必于4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我厅高教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指定邮箱(gjc@hnedu.cn):(1)2009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三份);(2)2009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
     3、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立项建议方案,经厅领导审定后,批准立项实施。
     4、我厅将在已批准立项的省级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团队。2008年批准立项的省级教学团队若要求参加今年国家级教学团队的推荐评审,需按要求重新报送评审材料。
      联系人:黎佑甫        电话:0731-4764849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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