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教通[2009]14号
各系: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72号)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第四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参评对象1名。为做好第四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参评对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坚持讲授本科基础课程,受聘教授职务3年以上。
2、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3、教育思想先进,符合时代要求;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条理性强,符合认知规律;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有自己研制的多媒体课件;教学语言规范,使用普通话授课;注重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教学质量意识浓厚,教学效果考核优秀。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主持过重大教改项目,发表多篇高质量教改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专著,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等省级以上教学奖励;
5、学术造诣高,主持或承担多项高级别的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特殊学科除外),在同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6、自编、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版本新的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7、外语水平高,有用外语发表的学术论文,外语交流能力强,能使用外语讲授课程知识要点(特殊学科除外)
二、申报材料要求
《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请从校园网上下载)、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请从校园网上下载)、15~30分钟讲课录像光盘(一式1份,rm文件格式,不大于50MB)等申报材料须于4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提供电子文档。
三、评审与推荐
学校将于4月10日前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1名教师参评第四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往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可以申请参加2009年国家教学名师奖的省级推荐评审。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0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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