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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12-02

邵院教通〔202055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

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推进实验室开放工作,提升实验室使用效益,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按照《邵阳学院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邵院政字[2019]83号)件精神,现就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立项、管理与验收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属教学计划以外的设计性、综合性及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原则上应由学生自主选择并独立完成实验方案设计、实验准备、实验过程、实验成果报告。

(二)申报项目所在实验室具备一定的软、硬件条件,能保证开放性实验项目的正常开展。 

(三)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实验内容和可考核的项目成果,内容有价值、有创意,有利于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四)开放性实验项目立项一年以上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或指导老师不得申报。

二、立项流程

(一)申报: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实验人员进行项目申报,申请立项负责人提交《邵阳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申请书》(附件1)与《邵阳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2)。

(二)评审: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工作,确定立项项目,将立项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后保存备查。

(三)报送:各二级学院评审立项后,填报《邵阳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2),2020129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纸质材料交一办216室,电子材料发至sjjx5305955@163.com邮箱)。 联系人:岳抑波,联系电话:18507390088

三、管理与验收

(一)各实验室负责做好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学生按要求填写并整理好相关记录,指导老师按要求评阅实验报告,项目完成后交由二级学院存档。

(二)各二级学院对立项项目进行实时监督与检查,教务处与质控处进行随机抽查。

(三)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验收以及工作量统计工作,教务处依据统计数据对存档材料进行抽查及审核。

四、其他

(一)各二级学院应鼓励学科竞赛、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负责人参与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

(二)每位指导老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4,每个申报项目参与学生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个申报项目限制在30个学时以内。

(三)原则上实验所需耗材与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实验教学耗材采购计划一并申报,理工农医类不超过400/项,人文社科类不超过200/

(四)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把好立项评审关,强化项目实施环节管理,确保项目高质顺利完成。

 

附件:1.邵阳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申请书

      2.邵阳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立项汇总表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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