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教通〔2023〕16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和学校《邵阳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办法》(邵院政字〔2019〕51 号)、《邵阳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19〕52号)等文件要求,为及时掌握和了解学校教师教学同行评价工作的开展情况,稳步推进、不断优化该项工作,进一步发挥同行评价在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同行评教工作质量,决定对近 2 年(2021-2022年)的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同行评价工作开展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审阅同行评价工作相关原始材料。
2.同行评价结果反馈和运用情况。
二、督查方式
听取汇报、材料审阅、现场抽查、教师访谈等。
三、检查程序
1.听取汇报。教学单位领导汇报同行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活动实施、教研活动、公开课等情况,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2.材料检查。查阅近 2 年(2021年春季学期-2022 年秋季学期)的同行评价工作方案、工作总结、会议记录、听课笔记本、研讨记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同行评价结果汇总表等原始材料。 2023年春季学期的同行评价工作方案,已经开展的会议记录、听课笔记本、研讨记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等材料。
各教学单位在检查之前应根据每学期的同行评教结果统计表、同行评价结果汇总表所对应的原始材料收齐,分类集中,以便检查。
3.教师访谈。每个教研室安排1-2名教师接受督查组访谈,重点交流开展诊断性评课、指导性评课和组织观摩示范课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本次督查采用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学院自查工作应在4月7日之前完成。
2.学校督查时间和督查组成员另行安排。
五、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学院自查
1.整理汇总上述时间范围内,统计同行评价覆盖情况。
2.组织相关教师对近2年的同行评价汇总表对应的原始存档资料进行自查。
(二)学校抽查
1.请各教学单位分管同行评价工作的领导和各教研室主任参与督查工作。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每学期的同行评教结果统计表、同行评价结果汇总表将有关工作方案、工作总结、会议记录、听课笔记本、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同行评价结果汇总表等原始材料收齐,分类集中,以便检查。
3.通过座谈会或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院部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对教师同行评价工作优化的意见、建议。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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