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克森教授于2005年申请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春秋至秦汉时期从分裂走向统一的文化思考》已于2008年11月顺利结题,研究期间先后在专业核心刊物和教育部名刊工程等学术刊物发表了一系列研究论文,最终成果50多万字的专著《融合——春秋至秦汉时期从分裂走向统一的文化思考》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一、内容提要
专著《融合——春秋至秦汉时期从分裂走向统一的文化思考》除“导言”外,分为五章。导言部分为该课题的研究现状、立意过程、研究方法以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第一章《中原、蛮夷两种文化之比较》:从宏观上探讨了中原与四夷两种文化对中华民族统一所产生的影响。指出,中华民族之所以在春秋至秦汉时期能够完成民族大统一,乃在于中原与蛮夷两种文化的充分融合,从而形成优势互补。中原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最初的凝聚核心。春秋至秦汉时期500多年的大分裂,最终走向民族大统一,一个最根本的原因乃在于中原文化的主体地位、中心地位的形成,即中原地域正统观。这一观念酝酿于黄帝战胜炎帝,打败蚩尤,最后全面占领中原,成为中原主宰时期,全面形成于夏帝国的建立。
第二章《春秋争霸与民族文化融合》:主要讨论了春秋争霸战争与中原文化的传播的关系。中原文化在西周时期发展到极盛,但到春秋,因周王室势力衰落,中原文化失去了政治、经济的依靠,其结果是中原文化得到广泛传播,四夷普遍接受中原礼文化。春秋争霸的成功,不仅仅是依靠经济、军事力量的强大,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即霸主是否有中原的礼文化素养,即我们俗称的软实力。因此春秋争霸与中原“礼”文化传播紧密相连,即呈现同步发展。
第三章《战国时期文化融合之特征》:主要讨论战国时期的文化融合特征。与春秋时期的争霸战争相比,战国时期的兼并战争有一个显著特征,中原“礼”文化,道德理想主义已经退居边缘,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已经进入社会主流层面,战国时期各国纷纷兴起的变法热潮,以富国强兵,追逐物质利益为第一要务正是典型的蛮夷功利主义文化的表现特征。
第四章《秦皇朝兴亡:中原文化与蛮夷文化的全面较量》:主要是对秦皇朝兴亡问题的讨论。秦孝公重用商鞅进行变法成功,使其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完备的政治法律制度得以建立,从而使秦国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任务。
秦国在完成统一之后短短十余年便被农民起义所推翻,这是因为秦国的西戎文化也有着天然的缺陷,就是对中原传统礼乐道德文化的天然抵制。
第五章《汉帝国的建立:统一成为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主流》:主要是讨论汉皇朝的建立及其文化融合政策。秦皇朝是旧楚下层人民首先发难推翻的,因此,在西汉初年,楚文化是处于主导地位的。但汉皇朝毕竟是一个全国性统一皇朝,而不再是一个偏居南方的诸侯小国,因此楚文化必须要向汉文化转化。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的建议,标志着楚文化向汉文化的转型的完成,也标志着第一次民族文化大融合的全面完成。
随着民族文化融合的全面完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大格局中的主体民族,中华民族的凝聚核心:汉民族正式形成。从此,统一成为中华民族长期的正常的发展状态,中华民族的统一传统自此形成。
二、创新之处:
(1)成果内容的创新:过去学术界在论述秦汉完成民族大统一这一问题时,主要是注重经济、政治和军事方面,专门从文化融合的角度来谈的不多,即使有也不深入更不系统。该课题从宏观上探讨了中原与四夷两种文化对中华民族统一所产生的影响。指出,中华民族之所以在春秋至秦汉时期能够完成民族大统一,乃在于中原与蛮夷两种文化的充分融合,从而形成优势互补。
其次是在具体的论述中提出了许多非常新颖的观点:如提到中原文化是一种外趋型文化,四夷文化是一种内聚型文化;儒法两家冲突是中原文化与蛮夷文化冲突的特殊表现;中原与四夷两种不同质的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是:具有戎狄游牧文化特色的法家文化主要体现在制度法律方面,即公共生活方面;而具有中原特色的儒家文化即主要体现在私人生活空间方面。即上层政治制度主要受戎狄文化影响,而社会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念更多受中原文化影响。
(2)研究方法的创新:本课题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指导思想,既有传统的史学考证方法,特别是全面引进现代西方的比较史学方法来进行研究分析。
(3)突出特色:本课题的突出特色主要体现在: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史料的充实;研究内容的全面和系统性。
(4)主要建树:本课题是学术界第一次全面系统地论述从春秋到秦汉这段时期中华民族是如何从分裂走向统一的文化原因。在全面搜集各方面的材料并进行认真考证,在对春秋、战国、秦朝和汉朝四个阶段的不同的民族文化融合的特征进行归纳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合乎历史实际的新观点。
总之,正如匿名评审专家所说:“该课题上下纵横的论述,既显示出项目完成者的眼界开阔,又增强了论述的深度和论点的说服力”,“论述的广度和深度颇有人所不及之处”。又如中国秦汉史学会会长、人民大学国学院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兼职教授王子今先生评价:该成果“与近数十年来同一时段历史文化的主流成果比起来,新的学术视角的优异是显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