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首页 > 信息公开

邵阳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时间:2012-10-31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邵阳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现编制《邵阳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组织、个人可以在学校网站(http://www.hnsyu.net)上查阅,也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

邵阳学院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方式。主动公开是指学校主动按照《邵阳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申请人按程序向学校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邵阳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不予以公开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向师生员工和其他组织、个人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邵阳学院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邵阳学院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学校网站及信息拥有部门网站;同时采用文书印发、报刊、广播、公布栏、教代会、会议等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向校内及社会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自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当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查询方式

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组织、个人可登录http://www.hnsyu.net后进入邵阳学院网站,通过信息公开专栏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组织、个人根据自身学习、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邵阳学院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邵阳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七里坪邵阳学院办公楼416

  办公时间:学校校历规定的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739-5431788

  传真号码:0739-5432250

电子邮箱:syxyxxgk@163.com

邮政编码:422000

  (三)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邵阳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表可以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也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syxyxxgk@163.com 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当面口头申请的,由工作人员作好记录,并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

为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处理

  (1)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先后次序进行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6)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学校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

  学校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组织、个人认为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及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办公室反映或投诉。

监督电话:0739-5431781

办公地点: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办公楼五楼508

   编:422000

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组织、个人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