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教通〔2019〕76号
关于开展2017版实践教学方案论证工作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我校2017版实践教学方案的初稿已经基本完成,为保证实践教学方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根据《关于制定2017版普通本科专业实践教学方案的通知》(邵院教通〔2019〕8号)和《邵阳学院关于加强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邵院政字〔2019〕68号)的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7版实践教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论证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由二级学院组织,11月3日须完成相关论证工作;第二轮由学校组织论证,参与学院与时间安排如表1。
2.论证专家组成员由校内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且从事过实践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担任。
表1 专业实践教学方案论证会安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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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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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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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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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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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外国语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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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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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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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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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理学院、会计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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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下午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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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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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专业实践教学方案论证会安排表(续)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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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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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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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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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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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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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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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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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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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化学工程学院、护理学院
医学检验学院、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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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下午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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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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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价标准
1.方案是否遵循“五化”原则,即“目标实现能力化、能力训练模块化、模块呈现项目化、项目实施成果化和成果考核多元化”。
2.学科与专业的结合度,是否按照“能力→内容→项目→课程”的路径,构建的“以能力为牵引、以项目为驱动”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3.各实践教学活动(见习、实习、实训、实验等)是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对接、校内实践教学与校外专业实践协同、课程实践教学与课外团学活动联动。
4.实践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环节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三、论证程序
1.方案提交:二级学院将方案及《邵阳学院2017版实践教学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二级学院用表)附件1提交教务处实践科204室(11月4日前)。
2.专家预审:教务处聘请专家预审(11月5日)。
3.现场答辩:方案的负责人从方案的建设思路、总体目标、体系构成、开出要求和实验设置及安排表等方面进行介绍,专家提问,负责人解答(11月6日-11月7日)。
4.调整优化:论证专家组研究讨论,形成专家组意见,二级学院根据专家组的论证意见对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11月8日-11月9日)。
5.终稿提交:二级学院调整和优化后的方案经主管副院长审核、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2019年11月11日前)。
附件:
1. 邵阳学院2017版实践教学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二级学院用表)
2. 邵阳学院2017版实践教学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