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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3-26

邵院教通[2018] 25

关于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

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邵阳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学分认定暂行办法》(邵院政字[2012]56),学校将开展科技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讲座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各年级学生,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学分。

1. 学科竞赛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力学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广告艺术设计竞赛、化学实验技能竞赛、英语演讲比赛、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等以及各级各类学会、行业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2. 科学研究包括大学生科研立项、技术开发、艺术设计、创作、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3. 学术讲座包括现代科学知识、人文社科知识、学科前沿知识、技术讲座等。

二、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邵阳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学分申请表》(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所在教学单位审查。

2、教学单位对学生申请材料予以审核,按照《邵阳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学分赋分表》(附件2)提出拟认学分,经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教务处复核认定。

3、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复核,统一认定学分,并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公布,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的管理,精心组织,加强审查,严格要求,指导学生按照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学分认定程序与标准,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科技创新学分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对虚报、假报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请各教学单位于48日前将《邵阳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学分汇总表》(附件3)、《邵阳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学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教务处教研教改管理科。

联系人:唐永辉

电 话:13973989770

四、其他说明

学生取得的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学分可冲抵文化素质选修课的学分,但冲抵总量不超过6学分。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7326

邵院教通[2018]25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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